您所在的位置: 新疆奎屯市律师网 >办案心得

律师介绍

朱秀娟律师 团队:奎屯市律师团队很热心为您的服务!!!新疆西部朝阳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团队,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擅长房地产、建筑工程合同、民事侵权、经济纠纷类诉讼与非诉讼法律事务。朱秀娟:18997711111纪欣然:1377...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朱秀娟律师

手机号码:18997711111

执业证号:16540199711479446

执业机构:新疆西部朝阳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新疆奎屯市团结南街51号--35室

办案心得

房贷新政的六大看点:你打算买房吗?

3月30日接近下班的时候,随着K线图的一点波动,房地产调控政策,重磅来袭:

首套和二套降低首付比例!

央行、住建部、银监会通知,对拥有一套住房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购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下调为20%;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最低首付比例为30%。

满两年免征营业税!

财政部同时通知,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与之前的变化在于:

1、首套房首付最低两成(原来要求最低三成);

2、二套房首付最低四成(原来要求最低六成)、

3、二手房满2年免营业税(原来需满五年)

这应该是一整套政策的前奏,后续无论是中央还是地方,都会跟进发布更多政策松动消息,长期饥渴难耐的地方政府更是会酝酿出地方版的楼市新政!

看点一:“两会”埋下伏笔,靴子终于落地!

今年“两会”上,中央释放了“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需求”、“稳定住房消费”的信号,地方第四轮的楼市刺激政策也随之密集展开。率先作出调整的是公积金。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公积金政策作出调整,规定只要公积金贷款人之前一年内没有提取过公积金的,将原先的“账户余额不足2万按2万计算”,调整为“账户余额不足5万按5万计算”,并提高了贷款额度。“2015,中国经济自2012年以来最困难的一年,面临巨大的经济结构调整风险。事实证明,一旦房地产稳不住,经济必无法稳定,这就是中央启动新一轮楼市刺激政策的导火线。”

看点二:债务压力和经济下行促使政府救市

在沉默一年多后,接二连三发布房地产相关文件。原因何在?数据显示,今年1-2月份,市场总体来说还是延续了去年的一个态势,商品房的销售面积、销售额、土地的购置面积、房屋的开工面积继续回落,待售面积继续增加。70个大中城市除个别城市以外,房价无论是环比还是同比,绝大多数都是下降的。中国楼市已连续10个月下滑,部分三四线城市甚至已没有成交量,或许正是中央层面决心再度维稳房地产的原因。库存居高不下,投资反弹遥遥无期,一方面通过上下游产业链加大经济下行压力,接近中央底限。另一方面拖累地方政府土地出让金收入,加剧地方财政和债务压力。

看点三:商业房贷放松力度超预期

从现在能看到的政策条文看,其宽松程度一下子回到了2010年4月“国十条”之前。对于整个楼市来说而房贷放松属于大利好,将会刺激有效需求。此次放松主要受惠对象是二套房,这类需求经过多年积压,已经成为近几年主力刚需,这类需求释放将毫无疑问推动房价上涨。

看点四:房地产强弩之末很难因此复苏

自3月以来,房地产政策层面的利好消息也在不断释放。首先,人民币兑美元汇率近期快速反弹,已经创下了汇率改革以来最大的单周涨幅,人民币汇率的提升暂时缓解了对于资产价格下跌的担忧;其次,从政策面来看,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当中对地产行业的提法是近几年来最宽松的。虽然政策出现前所未有的宽松,但是总体看,对宏观经济的拉动有限,房地产依然是当前经济的主要下行压力之一。

看点五:预计地产政策可能还会进一步松动

从短期内刺激经济增长、为结构性改革赢得时间的角度看,央行将出台更加宽松的货币政策,降准、降息可期。因此,中央较为宽松的政策态度预示着未来货币政策宽松化调整,房地产业将继2009年后再度步入较为宽松的金融环境。下一步税费标准的松动也不会太远,甚至有可能放松首套房信贷,不过北上广深等一线大城市放开限购的可能性较低。此外,货币政策也可能继续宽松,基建投资继续加码。

看点六:对深圳楼市影响不容小觑

虽然降低了入市门槛,但是,今天出台的政策对深圳来说推涨作用将会非常明显,对于多套投资客是重大利好,对于首套刚需和小户改善刚需大利空。因为看涨的趋势会促使很多人惜售,价格还会水涨船高,二急于购房的刚需沦为接盘侠。中央政策给的这一点好处一毛不剩全部转到食物链最顶端。当然,深圳的房价一直在平稳上升,现在只不过是又加了推进剂,涨的比以前更快一些。

现在,就看深圳这座曾经标榜全中国最不依赖地产经济的城市,将会怎样制定实施细则和怎样执行中央政策了!

以下为今天发布的政策全文:

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银监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为进一步完善个人住房信贷政策,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满足居民家庭改善性住房需求。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继续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与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的组合贷款,支持居民家庭购买普通自住房。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具体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等合理确定。

二、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对合理住房消费的支持作用。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三、加强政策指导,做好贯彻落实、监督和政策评估工作。人民银行、银监会各级派出机构要按照“因地施策,分类指导”的原则,做好与地方政府的沟通工作,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情况的监督;在国家统一信贷政策基础上,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合理确定辖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密切跟踪和评估住房信贷政策的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有效防范风险,促进当地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请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银监局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乡信用社、外资银行、村镇银行。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5年3月30日

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将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二、上述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的标准、办理免税的具体程序、购买房屋的时间、开具发票、差额征税扣除凭证、非购买形式取得住房行为及其他相关税收管理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三、本通知自2015年3月31日起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2号)同时废止。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手机:18997711111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 地址:新疆奎屯市团结南街51号--35室

Copyright © 2018 www.ktsl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