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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农村土地政策 维护农民利益

落实好农村土地政策,长期稳定土地承包关系,直接关系农民的切身利益,也是保持农村乃至整个社会稳定的基础。农村改革实际上是从土地承包开始的,由此确立了农户的市场主体地位,从而走出了市场取向的改革路子。?

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2002年8月,全国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农村土地承包的主要方面做出了具体的法律规定。把我们党和政府自改革开放以来形成的一系列有关农村土地承包的方针、政策上升到法律,从法律上给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给农民吃了一颗“定心丸”。2003年10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明确提出“实行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2004年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强调落实农村土地政策,深化土地改革,保护农民利益。?

我区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政策、法律法规总体情况是好的。但是,违背政策、违背法律,侵犯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损害农民的合法利益的问题仍不同程度地存在。其主要表现,一是有的地方征用农村土地补偿标准低、补偿不到位拖欠、克扣补偿,使部分农民生活得不到保障;二是随意修改土地利用规划,违法占用耕地,农民得不到妥善安置;三是随意缩短承包期,收回承包地,提高承包费,随意调整承包地。结合实际,纠正上述现象,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党的农村土地政策的落实,必须加强以下工作。?

第一,加强党的农村土地政策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违反农村土地政策很大程度上是一些地方的干部对土地家庭承包经营的认识有偏差,没有把土地家庭承包经营作为农村的一项基本经营制度来保护。要通过宣传提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稳定土地承包关系不动摇的认识,提高依法办事保障农民权益的自觉性,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处理好农地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第二,按照保障农民权益和控制征地规模的原则,改革征地制度。要制定土地利用规划,严格规划对建设用地的总量控制。严格区分公位置性和经营性两种不同性质的用地,缩小征地范围。严格控制征地规模,节省用地,减少征地。改进土地征用补偿方式,土地征用应当有利于富裕农民而不是造成农民失地失业,应当有利缩小城乡差距而不是扩大城乡差距。因此要调整土地收入分配结构,给被征地农民以公平、合理的补偿,纠正给农民补偿低的现象。把保证农民生活水平不下降作为确定补偿安置的最低标准,对于不依法进行补偿或不按规定,随意拖欠、克扣农民征地补偿的,要依法处理。?

第四,在稳定承包关系基础上,搞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土地作为一种生产要素,需要通过市场进行合理流转,优化配置,这也是经济发展的必然现象,土地政策的应有之义。土地流转的前提是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关键在于流转过程中农民利益能否得到保障,最重要的条件是看农村富余劳动力是否转移出去。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必须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这是土地流转以及如何流转的法律依据和政策原则。依法,就是要按土地承包法规定的原则与程序进行规范的流转。自愿,就是要尊重农民的自主权,是否流转、采取何种形式流转,必须由农民自主决定。有偿,就是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有偿的,土地流转的转包费、转让费、租赁费,由农户与受让方或承包方自行协商决定,流转的收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摘自新疆重点新闻网--天山网(http://www.tianshannet.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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